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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二章 以血相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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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后世的腐儒们挂在嘴边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时候的士子们更奉行的是——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孟子的这句话意思其实就和豫让的“众人遇我,以众人报之;国士遇我,以国士报之。”差不多,简而言之就是四个字。

  快意恩仇!

  你对我好我就加倍对你好,你对我坏我对你更坏!

  历史上蔡邕就是因为董卓对他太好,所以他为其说了好话结果把命都给送了。

  对于黄琬自身而言,差点被党锢整破家灭族的他自然是对皇帝刘宏半点好感也无,忠诚更是谈不上,之所以没将其当成寇仇完全是因为杨赐的缘故。

  因为他要报恩的对象是杨赐,可杨赐不管是身份地位还是家族势力都高他太多,他就算是想报恩也没发挥的空间,不过常言道“父债子偿”,对于恩情也是一样的,可尴尬的地方在于,其子杨彪也丝毫不差!

  不仅位列九卿,还是一位侯爵!

  并且杨彪同他年岁相仿,若是想要等杨彪逝世再以长辈的身份还恩于其子杨修,黄琬估计自己恐怕也差不多该瘫在榻上无法动弹了。

  况且寿数能否超过杨彪还在两可之间......

  所以黄琬思来想去,觉得最佳的报恩方式还是秉承杨公之志,力保汉室不坠!

  本来这种事情其实也轮不到他来做,父死子继,杨公的遗志自然会有杨彪来继承,可偏偏在这风雨飘摇的关键时间,杨彪需要去职守孝,返回弘农华阴的老家!

  为期三载!

  这样一来就需要有人来填充杨彪离开之后杨氏在中枢力量的空白。

  而黄琬做为一州刺史,虽然权势也不低,可到底是远离了雒阳中枢,书信往来不便,真的有什么大事发生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虽说非常紧急的情况可以用飞奴传讯,但毕竟飞奴只能携带简短的讯息,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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