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不服
,你若败,便把垃圾两字刻在脸上,我要你这辈子都记住自己才是垃圾。”
预想中的退缩没有出现,秦风直接点头应下两人的赌约,他环视一周,淡淡的问道:“还有别的要求吗?要不你们定个主题,免得待会儿有人怀疑我的诗也是找人代写的。”
秦风此话说的狂放,大有一种“任你万般刁难,我自凛然不惧”的浩然气度,关键是还不忘嘲讽刘文才和潘正清,气的两人脸色铁青。
不过有占便宜的机会,潘正清也不会错过,略一思索便说道:“既然你如此不知天高地厚,那我就成全你。大家来玉仙楼除了谈论风月之外就是作诗与饮酒,那你便以酒为题作一首诗出来,说的如此狂妄,希望你写出的诗别太过丢人。”
秦风还没开口,张富贵就不干了。
“这不公平,你们都是随意发挥,而且早有准备,秦风却要现场作诗,还要限定主题,这也太不公平了。”
如梦也是微微蹙眉,正待开口,却被秦风打断。
“无妨,这两个垃圾我还不放在眼里。”
说完拿起桌上的酒壶痛饮一口,脸色微微泛红,嘴角上扬,一股豪迈洒脱的气势油然而生。
“听好了,我这首诗的名字叫做——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静!死一般的寂静!
仅仅四句,喧闹的花厅就已变得落针可闻。
这种格律前所未见,但却带着一种难言的美感,震撼,感动,时光飞逝,及时行乐的洒脱,千金散尽,我必不凡的豪迈,种种的情感就像一记重锤落入众人的心田,振聋发聩,灵魂颤栗。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诗念罢,余音绕梁。
花厅之中久久无语,所有人都沉浸在那洒脱不羁的意境之中无法自拔。
直到一声无法抑制的呢喃低语响起,才将众人拉回现实。
“精彩,简直太精彩了。前无古人,开天辟地。这首诗堪称绝世,当载于史册,千古流传。”
“秦公子,先前是小女子有眼无珠,孟浪之处还请见谅,现在,请上楼。”
声音轻柔,还带着几分无法压制的激动和震撼,可却也唤醒了依然沉浸在将进酒中的花厅众人。
“没想到今日技压群雄踏上如梦姑娘秀楼的竟然是我们鹤城第一纨绔秦风,能写出这样惊世诗篇的大才居然被我们称为鹤城第一废物,他要是废物,那我们又算什么?”
“别说我们,就连号称京兆府四大才子作诗第一的潘正清和通过殿试的范进士在这将进酒面前在秦风面前也只是皓月面前的萤火,有此等大才是我鹤城之幸,这样的人得到如梦姑娘我心服口服。”
“是啊,心服口服。我辈读书人谁不渴求能有一诗流芳千古,可我就算苦读一辈子,恐怕也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