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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探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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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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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人都颤抖了一下。

  这红色,附着于一具白骨上,正是这一具白骨上面残留的血肉。

  凑近了一些,能够闻到的是腥味儿,而不是血肉腐化之后形成的臭味儿,这就说明,这一具白骨,应该是三天之内被放到这里的。

  这一具白骨不是尸体腐化之后,血肉脱落而形成的白骨,而是有人生生地把上面的血肉器官全部都刮了下来,才形成的这一具白骨。

  这让我想起以前在古书上看过的凌迟千刀万剐之刑。

  古时候的凌迟,也就是千刀万剐,正是用锋利的刀剑,趁着人还活着的时候,用小刀一点点地割去人身上的血肉。

  现在外界有据可考的凌迟之刑,是清朝的,按照清朝的规矩,第一刀割胸口,第二道割手臂上的肱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五刀是小臂,第六七刀切小腿,最后一刀切头,而这八刀,都是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来的。

  这已经是相当残酷的刑法,但是在清朝之前,有些朝代的凌迟,却比清朝的要更加残酷。

  别人不知道,但是探陵官代代相传,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有些朝代的凌迟之刑,那真的是要割上千百刀的,而这种凌迟的刑罚,还得叫专门的高手来,这高手会从胸口开始,一刀一刀,小心翼翼地将犯人身上的血肉一条条地割下来,从外到内,整个过程持续七天之久,还必须要让人活着。

  往往切割到了最后,犯人的四肢已经只剩下白骨露在外面,头部五官也已经被削了下来,只留一个鲜血淋漓的平整的面部,而胸腹之间,更是只剩下一层薄得近乎透明的血肉,兜着里面的五脏六腑。

  到了这个时候,才会有专门的人,来给犯人一个痛快,一刀直入心脏,了结这犯人的一生。

  当然,到了这一步,就已经用不上什么所谓的高手来解决了,哪怕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精准地将刀捅进犯人的心脏——因为这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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