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弗兰德斯之战(五)
此城!”尼薇感激道。而萨珊只是平静的点头回应。
“走吧!里卡尔还没有拿下,我们的任务还很重!”诺恩说完,就和尼薇萨珊坐上马车,匆匆赶往作为临时府邸的别墅。
一到别墅的会议室,诺恩就问道:“地方选好了吗?”
尼薇点头道:“已经派人去勘选了,好几处地方都合乎诺恩你的意思。”
“那就去看看!”诺恩屁股还没坐热,就再次骑马离开了布鲁日。
不怪诺恩这么着急,实在是接下来的任务事关生死,不得不上心。
事实上,在筹划整个弗兰德斯攻略时,有一个很核心的问题就摆在诺恩面前:如何击败弗兰德斯的大军。
弗兰德斯的作战核心是1000名左右的骑士以及同等数量的骑马侍从。这些弗兰德斯的骑士秉持法兰西“骑士之花”的优良传统,身穿厚重的锁子甲,而战马却为保持轻便只装备厚罩袍。
这种折中处理,让骑士比东罗马人马都装备厚重盔甲的具装骑兵更加灵活,耐力和爆发力更强,也比萨拉森的游牧轻骑兵更有生存能力,冲击力也更强。
而且这些骑士都是不折不扣的职业军人,多年的训练给与他们强大的身体素质和技艺,多年的贵族教育更是让他们士气高昂,不容易崩溃。
诺恩很清楚这些骁勇善战的骑士的威力,在亲历的蒙吉萨之战,诺恩亲眼看见萨拉丁就是因为前队和中军略微脱节这样一个小错误被耶路撒冷骑士抓住,继而被打崩2万大军。
这2万失去了组织性的军队和羊群无异,被耶路撒冷骑士一路追杀,最终十不存一。
在12世纪这个欧洲步兵孱弱的年代,骑士依靠机动性寻找对手阵线弱点,再一举打崩,分割包围,最终一举奠定胜利。这样的战例不胜枚举,因此无数欧洲贵族相信,骑士只会在接下来的日子中描写着自己强大的神话。
因此诺恩对待弗兰德斯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