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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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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谏买浙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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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物之事至今没查出个结果,我看你也低调一点,不要上书了。”(谢景温,字师直)

  苏轼道:“多谢大人提醒,但此事事关百姓,我实在无法坐视不理。要不我再等几日,若没人劝说官家,我再上书如何?”

  韩维点点头,道:“也好。但若真的要写,一定注意言辞,切莫惹怒官家。”

  几日后,朝中果然没人敢言及此事,苏轼遂执笔写下《谏买浙灯状》:熙宁四年正月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权,开封府推官,臣苏轼状奏:右臣向蒙召对便殿……尽天下之玩好,不足以解其忧,而岂以灯为悦者哉。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而极天下之养耳。然大孝在乎养志,百姓不可户晓,皆谓陛下以耳目不急之玩,而夺其口体必用之资……陛下为民父母,唯可添价贵买,岂可减价贱酬?此事至小,体则甚大……臣忝备府寮,亲见其事,若又不言,臣罪大矣。陛下若赦之不诛,则臣又有非职之言大于此者,忍不为陛下尽之。若不赦,亦臣之分也……(大意:熙宁四年正月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权、开封府推官,臣苏轼状奏:臣承蒙陛下在便殿召见……用尽天下之玩物,不足以解忧,浙灯又怎能取悦您呢?这不过为了讨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的欢心,出于孝顺罢了。然而大孝在于养志,百姓不能家喻户晓,都认为是官家为了不急用的玩物而夺去他们衣食所必需的钱财……陛下作为百姓的父母,只可添价购买,怎可减价购买呢?这件事看上去极小,但关系很大……臣身为臣子亲见此事,若不上书谏言,臣的罪过就大了。陛下若赦免臣的罪,那么臣还有非职责范围内的谏言要说,实在忍不住不向陛下尽数吐之。若陛下不赦免臣之罪,也是臣的本分……)

  苏轼看着自己洋洋洒洒写下的千余字,没有半分犹豫,当即呈送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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