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李思远回了北京
讯问室里不只有ICAC和陈裕康。还有一个IMF的观察员坐在角落。
明天的传讯比穆长准预判的更复杂。
李思远把手机翻过去屏幕朝下然后把被子拉上来。
最后一个清醒的念头
陈裕康的律师全球排名前五从伦敦飞来准备了缄默策略。
但他不知道明天的房间里多了一双眼睛。
周一下午六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李思远和洛清漪走出到达口的时候,朱庆明已经站在接机通道里了。他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牛皮纸的那种封口处贴了红色的保密标签。
“思远。”
朱庆明没有多余的寒暄他把档案袋递了过来。
“刘司长让你今天晚上看完。明天上午八点半司长办公室。”
李思远接过袋子拿在手里掂了一下。厚度可以大概三四十页纸。
“这是什么。”
“陈裕康律师团队提交给ICAC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全文。吴振邦通过香港那边的渠道拿到的副本翻译组昨天晚上加班翻完了。”
三十六页。李思远在车上拆了封口在朱庆明开的车后座上开始看。
洛清漪坐在副驾驶没有回头。她的手机屏幕亮着在看穆长准发过来的最新追踪简报。
管辖权异议的核心论点李思远用了二十五分钟通读了一遍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亚太战略顾问有限公司虽然在香港注册但其核心业务活动发生在境外包括新加坡、瑞士、泰国ICAC对境外商业行为的管辖权存在边界问题。
第二:涉案的资金流动从BVI壳公司PacificHorizon到亚太战略顾问属于跨境交易应由相关国际条约和当事方注册地的法律管辖而非单独由香港法律管辖。
第三:ICAC的立案依据之一何承继的离境不构成“潜逃嫌疑”因为何承继是新加坡公民他的自由出入境权受到新加坡法律保护ICAC不能因为一个外国公民的正常出境而推定犯罪嫌疑。
三个论点全部是程序性的。不谈事实只谈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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