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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最狠总兵姜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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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一举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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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3664人,这时开始有募兵之举。

  到了明末,卫所制度几乎完全崩溃,皆采取募兵制。

  明朝建立后,设立数百个卫所,由五军都督府下辖的都司管辖。

  都司设立都指挥使,正二品,每个都司管辖若干卫所。

  至于都司数量,各时期有增减,最少时有十三个,最多时二十一个。

  明朝的每个“卫”有5600名军人,设立卫指挥使,正三品,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1120人,每个百户所120人。

  大同镇下辖14个卫、3个独立的千户所,原本的军户数额为81760人。

  到了明末,大同镇所有卫所的军田,一部分被各卫指挥使司、千户、百户侵占,一部分被地主豪强兼并,已名存实亡。

  大同总兵所辖之兵,全部皆是募兵制,跟辖区各卫所没什么关系。

  各卫所的军官在干嘛呢?他们实际上成为了地主,军户逃亡后,就把军田租给佃户收取租金。

  当然,明朝的九边重镇军队粮食,名义上需要卫所提供,那些军官也会有所表示,跟总兵保持和谐关系。

  “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听命于兵部。

  总兵则是在战时由中央下派到战区指挥作战的总指挥。下派的总兵挂将军印兼领总兵官,战争状态结束后回中央。

  战争状态下,总兵的指挥权是通过地方的“都指挥使司”来实现。

  在明初期的战时状态下,都司听命于总兵,但在序列上并没有直接的从属,因为总兵对都司没有人事权及奖惩权,只是临时划归总兵指挥。

  从制度上讲,都指挥使是有品级的官职,属于卫所制序列,总兵官是无品级的差遣,属于镇戍制序列,两者分属不同序列,不存在从属关系。

  因此,有许多总兵上任时,朝廷会给总兵官一个卫所制序列下的官职作为寄衔,通常是挂都督府衔(比如左右都督、同知、佥事)或者署都督佥事。这就在名义上让总兵官成了包括都指挥使在内的都司官员的上级,具备了节制都司的权力。

  姜瓖任镇朔将军印大同总兵官,兼后军都督同知,是可以以右军都督同知这个官职,管理大同镇的卫所。

  上任总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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