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廖子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八章 玩尼玛!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

  高举火炬的期待表情凝固在脸上。

  不光是他,身后很多也接到任务弹窗的樱木岛玩家同样如此。

  每个人脑海中只有三个字。

  WTF?

  什么玩意?

  搬砖?

  说好的紧张刺激的主线呢?

  说好的一片光明的前途呢?

  我们大老远跑过来,还给KA公会交了那么昂贵的船票钱,结果来月渊岛,第一件事就是为了...搬砖?

  再看看这任务奖励。

  固定奖励50点经验值,然后每额外多搬一块多给1点,这...这TM打发要饭的呢?就算满打满算,也只能获得350点经验值,这还是在吭哧吭哧搬满400块砖的前提下。

  而要知道当初...别当初了,就是几個小时前他们还在樱木岛时,人家狐面巫女的「活下去」任务,每天就算什么事不干,只要保证喘着气,也有500点经验值入账。

  两者一对比,不禁让这批樱木岛玩家的心底,顿时有种,自己该不会是上当了吧的错觉。

  是的,错觉。

  高举火炬认为这中间肯定有什么是搞错了的。

  他立马向旁边的KA会长黑羽,投去了困惑的眼神,那意思就好像在说,这似乎和你在樱木岛给大伙画的饼不太一样。

  黑羽见状假装咳嗽了一下,实际心底也在骂街。

  但没办法,该有的表面形象还是得有的,所以黑羽试图能跟对面的这位社奉行下级官员交涉。

  “呃...和秀先生,我觉得您要不要还是再和洋介大人确定一下?或者让我先去和洋介大人汇报下情况也可以,我不觉得洋介大人花这么大力气把我们从樱木岛接来,就是为了让我们做这些...搬砖的活儿。”

  黑羽觉得他说话的语气已经很客气了,但在对面的社奉行官员眼中,却仿佛挑衅一样,让和秀瞪大眼睛。

  “哈?你什么意思?你是在质疑我吗?还嫌弃起来了,我告诉你们,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我这就汇报给洋介大人,让你们这群异乡人从哪里来,就赶紧滚蛋回哪里去!”

  社奉行官员说完后,根本不给黑羽还嘴的机会,就骂骂咧咧的带人离开了,只剩下码头上一群愤怒又茫然的玩家们。

  忍!

  隐忍!

  黑羽不忍不行,因为这个任务关乎到社奉行阵营的好感度,而且极其坑爹,完成了只给5点好感,但如果拒绝了,直接翻二十倍!扣100点好感!

  再加上任务最后的提示,一旦下降到“冷淡”就会被驱逐。

  几乎摆明了就是在逼迫他们玩家必须执行。

  无奈之下。

  黑羽为了安抚樱木岛玩家们的情绪,本来出于维持KA的逼格所以没打算说,但现在只能透露给玩家们,其实他们KA这半个月以来,在月渊岛上也都是在做这些活儿。

  毕竟月渊岛和樱木岛不同,最起码这里明面上非常和平安定,更别提还有怪物了,那可不剩下给玩家们做的日常,就是这些杂活了嘛?

  但是!

  重点来了。

  正如小狼崽清楚的那样,玩家们自己的脑补能力是极强的,就算没饼也会自己给自己画饼。

  黑羽告诉从樱木岛来的玩家们别着急,这些是什么,是铺垫而已!

  就好像在进入主线前,总是要做些不管有没有意义的日常一样。

  相信用不了多久,等他们靠着这些点点滴滴的日常,积累了和社奉行的信任度后,那自然会将真正的主线开放给他们的!

  对于黑羽这套说辞,玩家们信也得信,不信也得逼着自己信了。

  那还能怎么办呢?

  自己选的路,来都来月渊岛了,总不能还回头吧?

  于是乎...

  上千号玩家们就老老实实地从码头来到了制定的工地处,吭哧吭哧地搬砖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中间不是没有玩家尝试过,偷偷从队伍中溜走,想要在月渊岛自己闯出一片天来。

  但很可惜,他们立马就受到了来自社奉行的通缉,后面惨遭抓捕,被送往了罪狱山。

  这下子算是杀鸡儆猴了。

  之后的玩家们为了不把宝贵的开荒期时间,都在牢狱中度过,只能乖乖听话,再也没有说溜走的打算了。

  ...

  ...

  社奉行。

  家主房间的茶室内。

  之前在码头上,给黑羽等一众刚下船的樱木岛玩家们发布任务的,那位社奉行下级官员和秀,此刻却出现在了这里。

  “那群异乡人怎么样?”和秀对面的茶室主位上,酒井洋介一边沏着壶热茶,一边悠闲问询道。

  “回禀洋介大人,您那位异乡人总领,虽然起初是还有些抗拒,不情愿,但在我一番激烈言辞下,最终还是乖乖妥协,老老实实地组织起他从樱木岛带过来的那一大批异乡人去工地了。”

  和秀没了之前在玩家们面前的嚣张样子,变得恭敬老实,只是稍微在汇报中,给自己添油加醋了几分。

  他接着继续奉承道:

  “这下子洋介大人可以彻底放心了,不用担心那些樱木岛来的异乡人不受控制了。”

  原来,之前和秀在码头上的那一出就是酒井洋介故意安排的。

  因为洋介担心,异乡人和异乡人之间也有不同,月渊岛的是听话,但谁能保证
第九十八章 玩尼玛!(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