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读书辨字
靠谱的理由,这个我还是明白的。即使有时候无法找到切实可行的借口,然而也还是要为自己寻找一个台阶来下的,很多时候到了无计可施的时候就只能采用诡辩这种方法了。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一方面的高手,当他被别人问及怎么又偷了雇主的东西时,他就言辞凿凿地诡辩一番:“读书人怎么能算是‘偷’呢,是‘窃’书而不是‘偷’书?”从孔乙己的口气可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和一般的人应该多少还是有点差别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突出读书人偷东西不算“偷”而是“窃”。
从字典上来看,这两个字在“偷窃”的范畴上差别不大,“窃”的第一个解释就是:偷。而“偷”的解释则是: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那么也就是说,“偷”和“窃”根本上可以说是一回事,孔乙己先生不过是在绕舌而已。
然而,孔乙己所说的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则是真的。千真万确的是元代时期,居庙堂之上的统治者因为种种难以言清的复杂因素而人为地将人分为四个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梁归智先生的解释是:“元代人以中隐和大隐为主。”这就使我迷惑不解了,为什么被划分为第三等和第四等的汉人和南人还能够大隐于朝呢?这或许要相对一点来看,因为汉人和南人既已处于社会的最低层和最末端,但他们仍然能够大隐于朝。
我猜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来可能是在人口数量上汉人和南人所占的比例大,因此,尽管统治上层虽然有种种限制他们的规定,但从总体上来看为官的汉人和南人还是比较多的;二来也有可能是汉人和南人为官的职位较低,下层需要的人数较多,因此为官者的总数也是不少的;三来也可能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即元蒙高级统治者主要居住在北方,而汉人和南人则集中在南方,所谓“山高皇帝远”又或是“马鞭虽长,不及马腹”,而且北方人不服南方水土,只能靠“师夷长技以制夷”,因此南方的官位无论高低都由南方的人来担任或是由南北二者共同来履职,所以处于第三等和第四等的汉人和南人为官的总人数还是不少的。而隐于市则是每个朝代无论是读书的做官的也好,还是种田的为民的也好,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的命运。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梁归智先生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那时候的城市规模也不大,人口也少得多,城市和乡村的距离不像现代社会这样明显。在市场上看了杂剧,勾栏瓦舍里浪一把,回到家一关门就是竹篱茅舍做风月主人了,所以元代的文人们往往一只手写风流杂剧,另一只手写隐逸散曲,隐逸主要是一种生活状态,并没有真的跑到深山老林里去耕田种地。他们大多数留在市场上,留在官场上,留在红尘中,但保有一种潇洒超脱的精神状态,一种审美的生活情调。”
话到这里,就是说元代的文人们很多时候的“为官”是在精神层面上的,是自己一厢情愿存在于自己的脑子里面的,因为那个时候儒生被视为百无一用而废止科举考试从而将文人们拒绝于为官的门外。但正是这个无可奈何的错误造就了元代散曲的繁荣,元代文人们在为官无门的情况下走向了勾栏瓦舍,也走进了平民百姓之中,更是走向了创作和呐喊。用一句现代比较通俗的话来说,元代的杂剧和散曲就仿佛我们今天的流行歌曲。当时的文人们选择了它,与其说是历史所迫,毋宁说是他们真心真意地爱上了元曲这个“美丽的姑娘”。
梁归智先生最后画龙点睛地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元杂剧里青年书生们的小厮,都是‘琴童’,而不是后来通俗小说中的‘书童’。这很形象地反映了元代的社会特征,大家把音乐歌舞放到了更重要的地位,比读书重要,也就是唱歌跳舞做浪子比寒窗苦读考取功名重要。元代人向往的是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