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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检多尔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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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4章 《大明官吏财产申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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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不说秋税,只计算夏粮。

  明朝万历以前,朝廷征收的是实物税。

  也就是粮食、布匹、丝绸、茶叶这些。

  民间交给朝廷中央的农业正税,加上三饷,明朝定下的是平均数是——每亩地九斤多粮,不到十斤粮食。

  为了便于计算,按照十斤取值。

  一石粮食,则以麦子、米的150斤重量计算!

  (石是容积单位,稻谷、麦子、米、杂粮,重量都不一样。)

  就不说崇祯十三年、十四年,那杂粮高达一斤粮食一两银子的恐怖价格了。

  就只按照万历末期以后,通常一两半银子,能够购买一石粮食的价格,来兑换。

  十斤粮食,折合成铜钱,是53枚。

  一亩地需要缴纳53枚铜钱。

  一斤粮食,在明初的售价是不到2枚铜钱,明末非崇祯13/14年外,大约在5枚铜钱左右。

  从这里就可以看到,明代皇室制定的税收,并不高。

  但是!

  就算按照一亩地产出只有一石来计算,收入800枚铜钱(明初铜银折合是1000左右),在加了三饷的情况下,缴纳53枚铜钱。

  正税税收仅仅只有6.625%。

  在加了三饷的情况下,明代正税约为十五税一。

  也就是说,被黑上天的明末三饷,导致民不聊生的说法,完全经不起推敲!

  按照这个被“公认”崇祯“横征暴敛”,导致明朝灭亡的定额——

  ——大明正常税收,就算不计算江南地区,单单农业税,也该高达七千五百万两银子!

  这个数值,恰恰与明初朱元璋、朱棣时期,高达两千多万石的税收粮食总数,对应上了!

  也就是说,从田亩数来反推税收数据的论断,是正确的。

  然而呢……

  崇祯也就能收到三四百万的银子!

  “横征暴敛”,“导致大明灭亡”的明末三饷,每年超过七千余万两白银……

  再退一步!

  就算按照正常年景,粮价大约0.8两一石来计算——

  单单正税税收,也该超过了三千万两白银!

  结果呢?

  崇祯只能拿到三四百万的正税!

  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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